近段时间,有媒体报道杭州的评估收费全国最高,批评杭州评估机构存在操作不规范、乱收评估服务费的现象。由于房地产评估是买房卖房交易时的参考标准,是交纳房产保险、房产税费、解决房产纠纷的依据,也是规范房地产信贷、防范信贷风险的第一道屏障,所以这件事不但惊动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,也引起了建设部的关注。
近日,《建筑时报》记者受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委托,专程来杭州调查评估收费情况,记者随同采访,最后得出的结论竟然是:杭州评估收费全国最低,评估行业难以健康发展,部分公司已有“撤离”之意。
一边说是全国最高乱收费,一边却是全国最低难以生存,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4‰和2.5‰,曾经有过两个收费标准
说杭州评估机构乱收费,是因为省物价局下发了2.5‰的收费标准,而几乎所有的评估机构都在按4‰收费,听起来,似乎评估机构非常“黑心”,多收了杭州老百姓很多钱。
的确,1995年,市物价局下发第129号文件——《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(施行)的通知》,通知中规定,100万元以下(含100万元)执行4‰。而到了2000年3月13日,浙江省物价局下发84号文件——《关于印发(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)的通知》,通知中规定,浙江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基准费率100万元以下(含100万元)执行2.5‰的收费标准;为房改房上市而进行的房地产价格评估,其评估收费按每件不超过200元收取;对企业转制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和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评估,其收费按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0%计收。该文件下发后,大部分评估机构都没有执行。2003年8月27日,杭州市物价局还特地召开的整顿告诫会,会上部分违规收费的评估中介机构做出了检讨,并表示要积极配合杭州物价局做好整顿工作,但同时,所有的评估机构也对2.5‰收费的合理性提出了异议。
全国都是5‰,为啥杭州只能收一半
有媒体报道说杭州的评估收费全国最高,依据是说上海的最低二手房评估服务费按1‰的费率收取,评估费用不低于300元/件,若房屋单价不足30万元的则按300元/件收取评估服务费。这其实是一种概念错误,上述标准是指为二手房买卖而进行的评估收费标准,杭州市已明确规定二手房买卖无需进行评估,目前大家交的评估费是为交纳契税而进行的评估收费,而这一费用,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,全国绝大部分城市,包括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广东省、湖南省、安徽省、湖北省、辽宁省、济南市、南京市、青海省、甘肃省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河南省、内蒙古、吉林省、厦门市、深圳市、青岛市、淄博市、苏州市、连云港市等,执行的都是国家计划委员会、建设部在1995年颁布的971号文件———《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》: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按5‰标准收取(除浙江外,尚未查询到其他有哪些省市不是执行部颁标准的)。尤其需要说明的是:在国家全面从严地进行了中介机构的收费清理整顿后,971号文件被明确认定为继续有效。
为何在全国绝大多数省市执行国家指导价格5‰的情况下,浙江却要打5折呢?
记者也就此事向省物价局有关人员作了咨询,他们的回答是: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出台的是最高标准,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颁布自己的标准。
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,市场经济继续沿用吗
在评估收费标准中,关于房改房收费问题是差距最大的一块,省物价局规定房改房每件不超过200元,而杭州一般评估机构还是按每平方米4‰在收取,即便打个折扣只收3‰,一套30万元的房子,费用要相差700元,是评估机构“黑心”?还是标准太不合理?
赵志菲说:“为房改房上市而进行的房地产价格评估,按每件200元收取,这个收费标准太不合理。按建设部的《房地产估价规范》规定每件房地产价格评估必须派估价师上门踏勘、测算、初审、复核、出报告这一系列程序所花费的工本来说,显然是收不抵支的。”
通过采访,记者了解到,2.5‰和200元的规定,是在鼓励房改房上市、激活二手房交易、启动房地产市场、加快企业改制的背景下出台的。当时评估机构还没有改制,还属于房管局的一个部门,国家有补贴,就算是免费评估,也不会有问题。杭州市第一家评估机构永正评估,是在2001年才改制的。到现在为止,杭州已有了十多家市场化操作的评估机构,再沿用计划经济时的政策,肯定已经不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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